1月12—15日,由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成的2个检查组,对全市7县市区和市直文物单位开展了文物安全检查。
本次检查重点是各地博物馆(纪念馆)、重点的古建筑、古墓葬和古遗址的内部三防(安防、消防和防雷)责任和措施落实、临时聘用人员管控、安全制度落实及值守,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检查、安全设备使用和管理、重点古墓葬古遗址看护,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安全、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检查。同时,也结合公共文化场所疫情防控要求,对各对外开放的文物单位疫情防控进行检查。共检查32个文物单位,其中博物馆8家,国家重点文保单位3处、省级文保单位14处、县级文保单位6处、中国传统村落民居1处。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5处,全部填表登记,并向被检查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了反馈,提出了整改要求。下一阶段,我局将督促各地整改到为,涉及其它部门的,要求各地向当地政府汇报,争取政府协调解决。